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资〔2018〕22号)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外出租部分非办公用房,现将有关情况网络公示如下:
一、出租面积:会议室和培训室共21 间,总面积2936平方米,其中一楼5间1414平方米,二楼6间516平方米,三楼8间670平方米,四楼2间336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出租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收支管理:物业场租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示期10天,自2024年8月6日至8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的方式向中心办公室来函来电反映。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出租物业明细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卓炜杰,电话:020-2832830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