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资〔2018〕22号)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外出租部分非办公用房,现将有关情况网络公示如下:
一、出租面积:会议室和培训室共17间,使用面积为263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23平方米;其中一楼4间使用面积为1314平方米,二楼4间使用面积为370平方米,三楼7间使用面积为616平方米,四楼2间使用面积为336平方米,详见附件。
二、出租期限: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收支管理:物业场租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示期10天,自2026年8月10日至8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的方式向中心办公室来函来电反映。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短期出租物业明细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2026年8月10日
(联系人:卓炜杰,电话:020-2832830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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