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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广东省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表交流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事业〔2023〕24号

2023-04-21 来源: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提高我省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创新和质量管理水平,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的指导下,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和广东省卓越质量促进中心定于2023年5月下旬在清远市举办第十五届广东省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表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5-27日,为期3天;

2.地点:清新花园酒店(清远市清新区环城中路8号)。

二、主要内容

1.优秀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发表交流;

2.专家现场评审、点评和指导;

3.科技工作者、质量工作者现场交流学习。

三、参会人员

1.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小组和科技创新小组(包括六西格玛小组、精益生产小组、节能减排小组、创新方法小组)代表;

2.企事业单位科研、质量工作负责人;

3.市县科协、学会(协会)科技创新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

4.相关单位代表。

四、活动费用

1.服务费:主办单位收取服务费700元/人,用于专家评审指导、活动资料和活动组织费等,请参加人员在5月22日前网络缴纳完成,现场不设收费。

(1)登陆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平台(网址:http://guangdong.xiaoxiaotong.org/),进入“在线服务”注册账号并登录后,在“在线活动”中选择其他活动报名缴费;(2)收费发票统一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开具,开票内容为科技服务费,参加活动人员缴费后在平台填写发票信息自行开具电子发票。

2.住宿交通:参加人员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由派员单位承担。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主办单位要求参加人员集中住宿,主办方统一代订房,房型为标准双人房,328元/间晚,自行前往酒店前台结账,由酒店开具住宿发票。

五、其他事宜

1.报名报到:请参加人员于5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回执和推荐表发送电子邮箱287098560@qq.com,22日前网络缴纳服务费,并于25日下午18:00前自行前往酒店大堂报到。

2.会场设备:主办单位提供投影仪和手提电脑,其他设备请自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13512724005(微信同号)

    曹老师13710830063(微信同号)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录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网站(www.gdsh.com.cn)或微信公众号(nykj6154)查看下载,附件不再印发。

附件:通知扫描件

1.活动报名回执

2.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小组推荐条件及要求

3.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小组推荐表

4.优秀推进者推荐表

5.优秀推进企业申报表

6.交通指引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