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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科技辅导员、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规则

2015-03-30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作者:

一、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一)申报条件

1.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有正确的理念和认识。

2.从事科技辅导员或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验,并取得优异成绩。

3.须有作为县(市、区)级以上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活动主讲教师的经历。

4.获该奖项的获奖者三年内不重复申报评选。

(二)申报要求

1.候选人由各市和省直属学校推荐,每地推荐2名候选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书中须如实填写本人简历、获得过的奖励、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作为主讲教师参与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等个人业绩。

3.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审查申报书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参加“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活动,并加盖公章。

(三)评选程序

以申报者的科技活动业绩作为评选标准,采取书面评审与现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在科技活动业绩同等条件下,参加当届省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成绩突出者优先入选。

(四)表彰奖励

每届省创新大赛评选10名优秀科技辅导员,由当届省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十佳优秀组织工作者评选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是负责县(市、区)级以上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基层组织机构工作者。

2.申报者需要负责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工作三年以上,成绩突出。

3.获该奖项的获奖者三年内不重复申报评选。

(二)申报要求

1.候选人由各市和省直属学校推荐,每地推荐1名候选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书中须如实填写本人简历、获得过的奖励、组织开展县(市、区)级以上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证明材料等个人业绩。

3.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审查申报书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参加“十佳优秀组织工作者”评选活动,并加盖公章。

(三)评选程序

以申报者的科技活动业绩作为评选标准,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

(四)表彰奖励

每届省创新大赛评选10名优秀组织工作者,由当届省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规则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省级以下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单位,包括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和校外科技教育活动机构等。

2.申报单位具有丰富的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经验,并取得优异成绩。

3.获该奖项的获奖者三年内不重复申报评选。

(二)申报要求

1.候选单位由各市和省直属学校推荐,每地推荐1家候选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书中须如实填写3年内所组织开展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和获得过的奖励,并上传所列举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评选程序

以申报者的科技活动业绩作为评选标准,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

(四)表彰奖励

每届省创新大赛评选10个优秀组织单位,由当届省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