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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25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0-01-01 来源: 作者:

粤科协联〔20098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素质,推进我省青少年科技 教育事业发展,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定于20103月下旬举办第25届广东省青少年科 技创新大赛。本届大赛由广东实验中学承办。为做好这次大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的主题、内容和奖项

(一)本届大赛的主题为:体验  创新  成长

(二)大赛活动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 。其中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科技辅导员板块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 技教育方案展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大会将继续设立专利申请奖,对已申请专利的参赛项目择优奖励,并择优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专利。另外,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参赛项目省赛暂不作评审,也不展览,凡报送的项目均直接送全国赛评审。具体情况详见大赛规则。

(三)通过评审,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和成果 进行择优奖励。

二、 组织实施 有推荐工作,保证大赛 的效率和质量,

(一)紧抓好继续年科技创新观,贯彻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为做好本届大赛前期的评审推荐工作,保证大赛的效率和质量,请各市抓紧做好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工作和申报作品的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本市竞 赛和作品评审推荐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各市级竞赛规则可参照《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二)各市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科学探究创新实践、口头表达等基本能力,鼓励青少年主动进行科学研究 ,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作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三、申报要求

(一)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须参加基层组织的活动,在各市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评选推荐。省直属中学名额由华师附 中、省实验中学自行组织评选并附专家推荐意见,直接推荐报送给省赛组委会,省赛不再接受广州市推荐的省直属中学名额。请各市、有关学校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报送参赛项目(具体名额分 配见附件)。

(二)各市、有关学校的申报项目材料经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后,将提交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评选出80%的优秀项目作为入围作品参 加终评决赛,并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初评结果通知各市、有关学校。

(三)基层优秀组织奖由各市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标准及名额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省级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市工作总结、实地抽查以及代表团参赛情况最 后确定获奖单位。

(四)本届大赛对科幻绘画作品不单设主题,要求的规格为54×38

(五)根据全国赛分配给我省的名额,将由大赛评审委员会从本届省赛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代表广东省参加20107月在广州市举行的“第2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六)请各市务必在2010115将本届大赛全部申报材 料(申报表格和正文一式二份)及本年度市级竞赛的获奖名单,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李耀庭;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邮编:510040; 电话:02083553634;传真:83556769);同时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请于20101110日期间登陆广 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gd6154.org,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届大赛竞赛规则、申报书、网上申报说明、专利申请奖及专利申请资助说明,各类推荐表格,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查阅、 下载。

附件:第25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下载)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 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