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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省外营活动的通知

粤青科〔2016〕30 号

2016-07-05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相关学校: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6〕13号)精神,我省选派广州、深圳、佛山等地,以及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广东实验中学共209名师生赴各地参加科学营活动,现将活动组织和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1.组织管理

  广东管理办公室不派专职人员协调我省师生活动。因此,全体随队老师应同心协力,相互沟通,共同做好我省学生的活动组织和安全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广东管理办公室陈章宇同志联系。

  2.报到事宜

由于各省报到工作各不相同,为减少沟通环节,请带队老师直接与各营联系人落实报到具体事宜,我省带队老师和各营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安全事项

  1.组织单位和学校:出发前,各市组织单位要召集全体师生进行营前培训,尤其是安全教育工作,排查安全隐患。所有参加活动的师生均需购买全程交通意外保险(含航空意外险)。要保证营员身体健康,如发现营员身体不适,应及时做好家长和营员的思想工作,取消行程。

  本市(校)师生应统一参加活动,确有特殊情况,需家长开具担保证明。

  往返交通建议选择乘坐飞机,确需坐火车或高铁,请教育好学生注意车上人身及财物安全,火车停靠站期间,尽量不要让学生自行下车。需尽早预订机票、车票,订好去程机(车)票后及时与各高校负责人联系,以便高校做好接送工作。

  2.带队教师:活动期间,带队老师不得带家属参加,要全程与学生同吃同住同行同活动,不得在外住宿或离开学生外出办事。从出发时接手学生到抵达广东送走学生,带队老师自动视为学生监护人,要确保学生报到途中、参加活动期间和活动结束返回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活动期间学生若发生意外,及时配合高校处理好,尽快报告广东管理办公室。

  3.营员和家长:营员要全程参加活动,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绝不可私自离队。学生参加活动时,要注意安全,服从安排,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活动。

  在出发前,营员家长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准备防暑饮品和需自备的必要药品(重大疾病请及时报告,能不参加尽量不参加活动)。活动期间,家长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以便随时联络。

  以上事项,请各市组织机构、学校和带队老师、营员、家长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通知PDF版.pdf

 

 

 

                                   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广东营活动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代章)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陈章宇,020-83553634,13922797997,邮箱:270852996@qq.com)